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李配亮)日前,云南省教育廳印發《云南省基礎教育省級骨干教師隊伍遴選條件(試行)》,規范和加強云南省基礎教育省級骨干教師隊伍的遴選、培養、管理、使用工作,推動骨干教師隊伍體系建設工作標準化、常態化、長效化。
云南提出,2024—2026年,遴選全省基礎教育專任教師總數的2%作為省級系列骨干教師培養對象。自2024年起,省級每年開展一次遴選。遴選名額分年度、分學段、按比例分配到各州市。
云南對省級教育人才(原省級教學名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在培養期內的主要任務進行了明確,將完成承擔區域內課堂教學模式改革工作,包括每學年執教示范課、每學年承擔送教下鄉任務或支援教育相對落后地區與薄弱學校等工作任務。
云南明確,基礎教育省級骨干教師隊伍按照分級分類管理、共同培養使用的原則,由省教育廳負責遴選、培養、管理、使用工作,州市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支持配合。培養支持期為5年,屆期滿則重新考核認定,不搞終身制。每5年重新考核認定一次,距離退休的時間不滿一個考核周期的,原則上不再連任。并嚴格注明屆期。
省級建立云南省骨干教師隊伍管理信息平臺,依托云南省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對已經認定的省級骨干教師隊伍實施動態管理,確保省級骨干教師隊伍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進入省級骨干教師隊伍培養體系的教師,原則上應在本縣(市、區)服務至少3年方可流動。
云南還明確,同等條件下,省級骨干教師隊伍可優先申報中小學高一級教師職稱或晉升高一級崗位。同等條件下,省級骨干教師隊伍可優先申報、安排科研經費等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省級骨干教師隊伍參加高層次業務培訓、學術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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