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李配亮)近日,云南省教育廳發布《云南省基礎教育規范管理負面清單(2025版)》(以下簡稱《清單》),公布嚴禁學校設置“陰陽課表”,嚴禁組織開展未經審批或備案的各類督查檢查、考核評比創建、宣傳教育等活動等負面清單內容。
《清單》明確,嚴禁違反國家課程方案和省級課程實施方案,隨意調整、增減課程內容,超標超前教學,擠占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等課時;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不切實際、增加家長負擔的社會實踐作業;嚴禁要求學生、家長打印學校布置的作業或違規收取相關費用;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嚴禁學校強制要求學生參加晚自習,晚自習的內容以復習、預習或自主作業為主,義務教育階段非寄宿制學校不統一組織上晚自習;嚴禁以課后服務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超標準收費或擴大范圍收費,嚴禁截留、挪用或擠占課后服務資金;嚴禁中小學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各類競賽證書、社會培訓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清單》提出,嚴禁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對學校進行考核排名,對教師進行排名、獎懲;嚴禁組織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高分考生和錄取率、升學率、特控率等;嚴禁以學生獲獎、競賽和考試結果等為依據編設重點班、特長班,或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等;嚴禁校園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義,風險排查管控和應急處置措施等機制不健全,放任重大校園安全隱患,發生重大事故后瞞報謊報、處置不當;嚴禁學校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對學校食堂運行、食品衛生安全等疏于監管,出現讓學生食用腐敗變質或者衛生健康安全不達標食物,引發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問題。
《清單》要求,嚴禁違規選用教材、征訂教輔,或以任何形式強迫、誘導學生通過指定渠道購買圖書、電子產品、教輔材料、文具等;嚴禁將寒暑假作業完成情況與新學期學籍能否注冊等相掛鉤;嚴禁違反校服選購的有關規定,強制購買校服,利用購買校服牟利、侵害群眾利益;嚴禁利用或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各項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等費用,家長委員會收取的相關費用不得交學校或教師個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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