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特約通訊員 金浩田 通訊員 朱澤東)近日,海南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海南省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聚焦輔導員配備選聘、培養培訓、發展晉升、激勵保障等4個方面的18條具體舉措,確保輔導員隊伍工作有條件、干事有平臺、發展有空間。
根據《實施意見》,海南要求高校輔導員的配備應當根據全日制在校生總數,嚴格按照師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設置專職輔導員崗位。高校在堅持輔導員配備選聘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面向校內外選聘一定數量的兼職輔導員,制定專門管理辦法。其中,從學校黨政干部、專任教師、優秀研究生中選聘一定數量的校內兼職輔導員,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工作量按專職輔導員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新入職黨員教師需從事不少于2年的兼職輔導員工作;教師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需有至少1年擔任輔導員或班主任工作經歷并考核合格。
《實施意見》提出,完善國家級、省級和學校三級輔導員培訓體系,加強海南省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海南大學)建設,常態化開展省級高校輔導員崗前培訓、全員培訓和骨干培訓;在海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等中設立輔導員專項,將輔導員專項課題統一納入科研序列,鼓勵輔導員發表思想政治教育類研究論文和撰寫工作經驗文章,并配套相應經費支持;開展省級輔導員名師工作室遴選建設工作。
同時,海南將優化隊伍職稱結構,專職輔導員按照高校教師系列評聘思想政治教育相關專業職稱。高校要明確本校專職輔導員評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比例不低于本校專職輔導員總數的20%,達到初、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條件的應評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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