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甘甜)近日,江西省教育廳會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14個部門,聯合印發《江西省大學生培訓機構檢查細則(試行)》和《江西省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檢查細則(試行)》(以下統稱《檢查細則》),針對快速增長的面向大學生的培訓機構與面向中小學生的托管機構,建立起覆蓋機構設置、場所安全、從業人員管理、收費等方面的全鏈條監管體系,念好監管“緊箍咒”,規范大學生培訓和中小學生校外托管市場。
近年來,大學生培訓機構與校園周邊“小飯桌”等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大量涌現,但由于存在準入門檻不高、監管責任不清等問題,一些機構長期處于無序發展和失管漏管狀態,消防安全與食品安全問題頻發。
為此,江西省自2024年7月起啟動全面治理,此次《檢查細則》明確界定監管對象:大學生培訓機構聚焦面向在校大學生開展專升本考試、研究生考試、公務員考試、教師資格和教師招聘考試等培訓的機構;校外托管機構主要是受學生監護人委托,利用學校以外場所,在非教學時間為學生提供接送、就餐、看管、休息等服務的機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則按照國家和江西省“雙減”政策要求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檢查細則》首次明確新興的AI自習室,參照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管理。
同時,《檢查細則》明確要對兩類機構的設置、收費管理、培訓內容、從業人員等方面進行檢查,特別劃定禁止開辦的場所,包括(半)地下室、工業廠房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場地,所有運營場所必須通過建筑結構、消防、衛生三重安全認證。同時,提出要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加強數字化監管,實施消防安全智能監管,建設消防物聯網,接入全省教育智慧(視頻監控)系統,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并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應急演練,對兩類機構進行實時監管、智能監管。
針對兩類機構“馬甲”下的隱形變異培訓亂象,《檢查細則》明確不得以教育咨詢、科技咨詢、技術咨詢、企業管理咨詢等名義開展大學生培訓和中小學生校外托管,特別是不得開展面向中小學生(包括3至6歲兒童)的學科類校外培訓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必須嚴格按照登記注冊的經營范圍開展培訓和托管。
《檢查細則》還提出建立“信用監管+社會監督”體系:開展信用監管,機構信用信息將公開至國家信用平臺,建立“白名單”供公眾查詢,違規機構將面臨聯合懲戒;公眾可以根據遇到的問題,向公安、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投訴反映,教育部門也開通了教育熱線(9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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