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配亮)近日,云南省教育廳、省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加強基礎教育優質資源輻射引領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出以義務教育學區制管理、基礎教育集團化辦學、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共同體建設、“省管校用”擴面幫扶等方式,建立覆蓋廣泛、形式多樣的基礎教育優質資源輻射引領機制,力爭通過3年努力,確保每一所新建中小學校(含幼兒園)、薄弱學校、鄉村學校至少能獲得一種幫扶資源。
《意見》提出,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政策中關于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的要求。形成與集群發展相適應的干部培養、教師招聘、職稱評聘、績效考核、薪酬待遇、評先評優、師資培訓、選拔任用的制度體系。推進省、州(市)、縣(市、區)學科名師、一級校長、名班主任、思政課名師、心理健康教育名師的“三級五類”教育人才工作室建設。
《意見》提出,持續推進省、州(市)、縣(市、區)三級教研員定點幫扶鄉村學校和相對薄弱學校。省教育廳每年組織評定一批示范性義務教育學區、基礎教育集團、城鄉共同體和“省管校用”優秀幫扶學校,并根據工作績效予以鼓勵。
《中國教育報》2024年01月24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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