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教育創新是有力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校長帶領學校實現內涵式發展的必由之路。從內涵上說,追求教育的高質量發展不是單純地追求教育在規模和數量上的擴大,而更是要追求教育發展的新思路、新行動和新品質。從系統觀來看,教育高質量發展在實質上就是要發展教育的核心元素及其相互關系,而這些元素及其相互關系在過去很少被推進和變革,或者說傳統的教育發展理念和方式只是泛泛觸及。例如,當一些學校在日常中更多強調教師如何更加扎實地講授時,那通過變革教師講授方式來實現對學生主體性發展的“開啟”效應就常常被忽略。要改變這種教育發展情況,唯一的選擇就是創新教育的發展思路和行動。教育創新是取得教育今天之成就的根本原因,也是實現教育高質量發展之戰略目標的動力之源。
當前被稱為教育創新的現象很多,但更符合教育創新本真內涵的教育行動未必多。在校長們的日常辦學實踐中,改變了某處校園顏色、使用了某一新電子教學設備,或者對學校的教育理念進行了個性化命名,都可能被稱為校長的教育創新。確實,很多人也會認為教育創新可以發生于教育的時時處處。在此情況下,需要看到的是,似乎并不是每個教育創新都能顯著夠得上是“教育的”和是“創新的”。在此,一個基本的說法可以是,如果校長日常辦學實踐中的某個教育創新,既沒有讓人確信已顯著地對“教育本身”進行了改變,也沒有讓人認可是對教育進行了“前所未有的積極改變”,那這樣的教育創新頂多也就是相當邊緣和淺層的水平了。所以,盡管我們可以接納生活中廣義的教育創新,但還是應該對教育創新進行必要的區分,以此讓更契合教育高質量發展要求的那些教育創新凸顯出來。
對于把握廣泛存在的教育創新來說,有3個維度的區分是非常必要的:教育創新的系統位置、效果水平和社會認可度。在第一個維度上,我們需要看到,并不是當前稱之為教育創新的所有改變都發生在教育系統要素及其相互關系之上。一些教育創新要么發生在教育系統的邊緣因素及其相互關系上,要么只是對一些教育因素進行了具體形式和材料上的小改變。因此,教育創新可以因為創新發生的系統位置而得到區分,那些更有意義的教育創新要發生在教育系統要素及其相互關系上。在第二個維度上,我們需要關注不同教育創新有著不同的效果水平。一些教育創新僅能在有限的時間段中、在特定的教育活動上和在直觀的表現層面才能找到影響作用痕跡,而另外一些教育創新則可以實現更持久、更廣泛和更深層的積極改變。在第三個維度上,一些教育創新已在教育界成為模式、標準、樣本甚至模本,而另一些教育創新還僅是個別教育實踐者和一些教育機構認可的一種教育認識和做法。對廣泛存在的教育創新進行區分,從根本上是要明確一個基本的道理:為了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教育創新要發生在教育系統核心位置之上,要有持久、廣泛和深層的教育發展促進效果,要能夠成為社會高度認可的教育模本。
對教育創新的精準把握還需要直接深入到教育創新的核心內涵之中,需要從“具有實用價值”和“首次做”兩個基本方面來確定教育創新的應有之義。從中文的詞源來說,教育創新之“創”常常被認為是“首次做”的意思,首次做出某個事物或首次做到某個狀態就是“創”。由此可以認為,教育創新就是在教育中首次做出新事物或首次做到新狀態。這里還要注意到,創新之“新”并不能停留在“不陳舊”的常規意義上,而更應該進一步強調只有被人們承認價值的“不陳舊”才值得被大眾稱之為“新”,即創新之“新”本身有著價值意義上的社會認可性。把教育創新理解為在教育中首次做出新事物或首次做到新狀態,這種思路在當代科學創造和創新的一些國外專門研究中也能找到類似的觀點??茖W研究者羅伯塔·乃斯在他比較受關注的《創造力危機》一書中就是從“使用價值”和“創造”兩個方面把握創新的意思,并進一步強調了這兩個方面創新內涵的辯證關系。從總體上可以說,教育創新既要強調“首次做”的行動勇氣和智慧,又要強調“具有實用價值”的效果追求,教育高質量發展所需要的教育創新就是這兩個方面的有機統一。
從教育創新內在的辯證性內涵出發,進行教育創新特別要有機地做到追求審慎和追求大膽的平衡。最不利于教育創新的兩種心態是過于謹慎和大膽亂為,這兩種心態的根本問題是打破了教育創新辯證性內涵中的平衡性。進行教育創新的端正心態是有機地做到追求審慎和追求大膽的平衡,既要避免因為過于強調追求實用價值而造成的審慎性至上,又要避免因為過于強調追求“首次做”而造成的過度大膽。從邏輯上來看,如果只是追求對實用價值的保護和強調,不進行創新、堅守舊有做法是很多時候必然的選擇。但是,還需要看到,必須進行教育創新的根本道理恰恰在于當前對教育規律的認識和應用是不足的,固守舊有做法本身就很大可能地意味著對教育規律掌握上的缺失和偏差。從另一方面說,只管大膽作為的姿態本身也具有很大的風險。教育創新要求的“首次做”在實質上是首次做出具有重要實用價值的教育事物,也包括首次做到具有實用意義的教育狀態,所以如果只是首次做出可有可無的教育事物本身也不是教育創新應追求之義。
概言之,教育創新就是首次做出和做到具有重大實用價值的教育事物和教育狀態,其在根本上是對教育規律的新揭示和新應用,這都構成了鑄就教育新輝煌和新傳統的力量之根。
(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基本理論研究院院長;本文系2023年度國家社科基金教育學重大項目“中國教育現代化的理論建構和實踐探索研究”[VAA230006]的階段性成果)
《中國教育報》2024年03月27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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