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蔣夫爾)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關部門獲悉,新疆日前發布指南,進一步指導高校、科研院所在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好創新創業工作,以改善新疆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環境。
新疆規定,自治區高校、科研院所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從事科技創新或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非領導職務科研人員,到與本單位業務領域相近的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等兼職創新,或者利用與本人從事專業相關的創業項目在職創辦企業時,事業單位與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約定兼職起止期限、保密、知識產權保護等事項。創業項目涉及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科研成果的,事業單位、科研人員、相關企業可以訂立協議,明確權益分配等內容。
新疆強調,科研人員申請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的,應該同時保證履行本單位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科研人員兼職創新或在職創辦企業期間,經與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協商一致,可以實行相對靈活、彈性的工作時間,在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工資、社會保險等各項福利待遇不受影響。其間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項目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的重要依據。
《中國教育報》2024年11月23日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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