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葛仁鑫)近日,四川省教育廳印發《四川省中小學校家長陪餐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明確學校職責、家長權利和義務、教育部門職責,規范家長陪餐工作流程,推動形成校園食品安全監督家校合力,進一步健全中小學校食品安全民主監督機制。
《指引》明確,中小學校應全面推行家長陪餐,家長陪餐堅持全過程透明,遵循家長平等自愿參與原則。學校可根據教育教學實際和家長訴求等情況,自主確定家長陪餐頻率,城鎮地區學校原則上每學期不少于2次,農村地區學校原則上每學期不少于1次。家長陪餐應采取同菜同價方式,學校要據實收取家長陪餐費用并計入食堂伙食費收入,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長陪餐費用予以補助。學校應建立家長陪餐評價反饋機制,家長評價反饋意見建議應納入學校日常議事內容,原則上在7個工作日內研究處理。
《指引》指出,家長通過自主申請、學校組織可有序參與陪餐,具有參與現場陪餐、參看校園食堂管理相關公示內容、對學校供餐質量作出評價、向學校所屬地區教育和市場監管等部門直接反映突出問題線索等權利,同時應當遵守學校有關紀律要求并履行相關義務。
《指引》強調,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轄區學校有序推行家長陪餐工作,并將家長陪餐實施情況納入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工作日常監管內容,暢通家長陪餐問題反映直達渠道;要定期收集本轄區學校家長陪餐評價反饋意見,研判分析轄區內家長反映的突出問題和合理建議,指導學校優化供餐管理、提升菜品質量。
《中國教育報》2025年04月14日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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