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量亟待在地方規定中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
《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簡稱《規定》)已印發十年有余,回想當年聽到“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時,我們興奮的場景依然歷歷在目。但當時就有人潑冷水說,十年后也別想執行,我不敢相信,今天很多地方的現實卻真的如此。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原因還是很多人的認識問題。
首先,班主任或多或少都是拿班主任津貼的,在大家看來,班主任津貼就是對班主任最好的工作量補貼。然而,在《規定》第四章“待遇與權利”中,已經明確地將班主任津貼與班主任工作量分開了。其中,第十四條“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課時工作量,確保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還有第十五條“班主任津貼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在績效工資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傾斜。對于班主任承擔超課時工作量的,以超課時補貼發放班主任津貼”。因此,用班主任津貼來抵工作量的做法或說法顯然是認識錯位。除了班主任津貼,班主任的工作報酬還需要在收入中再體現,它與其他教學工作是同等重要的。
還有一些人,尤其是部分沒有做過班主任的領導,認為班主任的工作不足以抵一半工作量。這其實是對班主任工作認識的無知造成的。凡是擔任過班主任的人都知道,班主任工作量和壓力之大不亞于正常的教學工作,《規定》中“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是基本合理的。但這種認識還沒有得到完全的普及,甚至還有一小部分人認為班主任辛苦是應該的,理所當然的,這種認識必須得到糾正。
但更多的情況卻是,很多學校領導都知道班主任是學校的頂梁柱,知道班主任工作非常辛苦,也在千方百計給班主任提高班主任津貼,但就是不提班主任工作量的落實。究其原因,還是各地沒有跟進《規定》的具體落實政策出臺,他們沒法執行,這才是班主任工作量沒能真正落實的最主要原因。
由于班主任工作量沒有按規定計入總工作量,班主任長期超負荷運轉,奔波于家校之間,疲憊于作業、上課、處理班級事務之中,無暇顧及班主任所教專業的發展和班主任本身的發展。
班主任的精力和體力是有限的,無限透支的結果只能是讓他們一個個敗下陣來。然而,這個問題的最大惡果還是“班主任荒”,沒人愿意做班主任,班主任難選已經成為眾多學校棘手的問題,不少學校已經到了無人可用的地步。
既然班主任工作是主業,就讓我們切實落實班主任工作量吧,讓他們踏踏實實、名正言順地做這個工作,承認他們的全部付出,給予他們相應的報酬,也要給予他們相應的榮譽。這樣,我們的班主任才可以從繁重的事務中爬出來,去追求自己的專業發展,成為專門研究學生、管理班級事務方面的名師、名班主任,更好地做學生的引路人。
(管福泉 作者單位系江蘇省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學天潤城分校)
《人民教育》雜志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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