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高等教育規模不斷擴大,大學生實習現象越來越普遍,而且同時包含院校統一安排實習和自主實習。混合實習已成為大學生當下最主要的實習類型。
但現實中,大學生實習仍存在一些問題,例如過早或過度實習導致在校期間的學習時間投入不足,專業知識積累受限,嚴重影響學業發展;由于信息不對稱,在尋找實習時被中介誤導;實習中打雜為主沒有實際收獲、大廠實習最終沒能入職、勞動報酬不能得到有效保證等。
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不平衡以及大學生實習相關制度保障的缺失,是問題根源所在。高等教育擴招以來,畢業生的規模不斷擴大,學歷層次不斷提升。在經濟增速放緩的大環境下,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用人單位處于強勢地位,一些單位把畢業生的實習經驗作為招聘的“門檻”,學生努力迎合市場的需求,除院校統一安排的實習外,不得不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自主實習,例如寒暑假實習或者占用春秋季學期實習,甚至出現“付費實習”的現象。
而與此同時,與大學生實習權益相關的法律法規又是缺位的。目前,實習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存在法律上的爭議,二者的關系具有勞動性和教學實踐雙重屬性,但由于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實習生的勞動權益難以獲得勞動法律和法規的保護。同時,實習生很少與實習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其勞動權益完全依賴學校與實習單位的協商以及用人單位的自覺。2022年,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開始施行,明確要求了實習單位保障學生在實習期間的相關權益,但該法僅適用于職業院校學生,本科院校學生實習缺乏相應的法律規定。
那么如何破解大學生實習的現實困境,促進大學生高質量實習,為高質量就業做好準備?
對大學生而言,首先要理性看待實習,避免因就業焦慮帶來的盲從性過度實習;其次要合理安排實習,合理配置在校期間的實習和學習時間,在保證認真完成專業課學習、學校統一實習的基礎上,理性規劃安排自主實習,避免低質量的無效實習,適度參與高質量的深度實習;最后要充分利用實習機會,豐富職業體驗,對所學專業理論知識查漏補缺,鍛煉就業能力,將學業、職業、事業結合起來,有計劃、有步驟地規劃自我并實現自我,為高質量就業做好充分準備。
高校承擔著人才培養的主體責任,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提升人才培養質量,避免因教育質量不高反向推動大學生過早過度實習。研究發現,學生對學校基礎教學質量評價越高,學生實習強度指數越低,越不會過度參與實習。另一方面,高校要多渠道建立大學生就業見習基地,開發合適的實習崗位,探索積極、靈活的實習模式,盡可能為學生提供多元的實習選擇。此外,高校還應加強對大學生自主實習的指導和服務工作,建立完善的實習管理制度,確保學生積極參與適度實習,提高實習質量。
政府應該從法律和政策方面做好引導,完善保障大學生實習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首先,在法律層面定位不同類型的實習生身份屬性,明確實習生與用人單位的特殊勞動關系,規定實習單位、高校和學生三方的權利義務。其次,完善實習相關配套政策。通過專項資金保障和財稅優惠政策,鼓勵用人單位接收高校實習生,引導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加強對大學生實習活動的監督管理,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企事業單位應當轉變觀念,將實習作為人力資源儲備的重要環節,完善實習生招聘、培訓、管理等相關制度,加強與高校在各個環節的溝通與合作。作為大學生實習的主要承載體,企事業單位要進一步增強社會責任感,豐富崗前培訓,提供實習崗位,支持大學生實習就業。
(作者單位: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
《中國教育報》2022年11月25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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