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我想問一下,這個居住權,是指在房子里居住的權利嗎?”
“阿姨您好!我給您具體解釋一下,居住權是指在別人的住宅內居住的權利,跟您住在您名下的房子里是不一樣的。民法典物權編新設立的居住權,可以促進房產物盡其用,也有利于滿足離婚后居無定所一方、保姆、老年人等特定群體的居住需要。”
……
暑假里驕陽似火,比天氣更火爆的,是南開大學法學院民法典精神學生宣講團的活動現場。在天津市南開區嘉陵北里社區,大學生的宣講吸引了近百名社區居民駐足聆聽。婚姻家庭、業主權利、高鐵占座、個人信息保護……這些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問題,是大學生們向居民宣講的重點內容。與此同時,他們還解答了居民們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幫助居民維護自己的權利。
家住一層的王阿姨詢問起她近期的困擾:“同樓四層的小兩口經常從窗戶往樓下丟垃圾,鄰居們多次上門協商,但小兩口說反正不違法,為什么不能扔?小區平常人來人往的,既破壞了公共環境,更讓居民擔心被砸傷,這個問題該怎么解決呢?”
宣講團同學耐心解答道:“阿姨您好,《民法典》第1254條規定了高空拋物墜物致害責任,在發生高空墜物拋物致人損害問題后,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難以明確侵權人的,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由可能的加害人(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補償,并且物業公司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像您說的這種情況,所幸還沒有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您可以向物業管理公司尋求幫助,共同維護小區正常合理的生活秩序;如果仍然解決不了,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
正在散步的張爺爺也過來咨詢問題:“《民法典》有沒有規定小區養犬的問題?我平常喜歡散步,但有些住戶遛狗不拴繩子,我心臟不太好,有時候身邊會突然跑出來一只狗,真擔心自己被傷著。”
“爺爺您好,《民法典》第九章規定了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對于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并且,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因此,您可以向物業公司反映這一問題,督促小區業主文明養犬,維護小區的良好環境。”細致的回答讓張爺爺頻頻點頭。
“民法典頒布后我們老百姓都很關注,就是沒有渠道細致了解。南開大學的學生為我們帶來了全面詳細的普法宣傳,也給我們日常生活遇到的問題答了疑、支了招,我們特別歡迎!”居民李女士說。
宣講團成員華志敏作為法學院學生,對這樣的社會實踐一直充滿了熱情:“我們見證著中國法治道路的發展,也希望以己之力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添磚加瓦。在普法的過程中,我們對民法典精神也有了更多學習和理解。作為一名法學人,普民法之微,言世事之真;作為一名南開人,學法為能,普法為公,深感榮幸。”
據了解,自民法典頒布以來,南開大學法學院黨委高度重視普及宣傳民法典精神。除了多位教師為天津市、河北省相關部門和基層單位授課普及民法典精神外,學院組織學生成立了民法典精神學生宣講團,開展常態化進社區、進基層普法宣傳活動,還依托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和學生黨建實踐活動,鼓勵學生返鄉面向農村、工廠等開展宣講活動,受到廣泛關注和好評。(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記者 陳欣然)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m.junhanjc.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