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
《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聚焦學校辦學質量,在辦學方向、課程設置與教學方式等質量評價指標的考查要點中推進融合教育,有利于促進特殊兒童實現最大限度的發展。
堅持正確方向,以適宜融合為目標辦好特殊教育。《指南》明確學校在辦學指導思想和辦學實踐中,要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立德樹人,“五育”并舉,全面發展,遵循特殊教育規律,以適宜融合為目標,加強內涵建設,全過程、全環節、全要素地抓好學校育人工作,建立學校家庭社會協同配合、適宜融合的育人體系,促進特殊兒童自尊、自信、自強、自立,實現最大限度發展。
規范課程設置,針對特殊學生特點提高課程適切性。特殊教育學校要在全面實施國家課程的同時,根據特殊兒童類型、程度、個性差異的多樣性和獨特性,結合學校特色積極開設校本課程,增加國家課程實施的靈活性、針對性和適切性,努力使國家課程的學校實施和校本課程更加適宜特殊兒童特殊需要,促進他們適性發展。普通學校可根據特殊兒童身心特點和發展水平,參照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方案增設適宜的特殊教育課程,使用審定后的特殊教育學校教材,采用更加個性化教學方案,突出特殊兒童生活能力、勞動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培養,創設融合適宜的學校文化環境,促進特殊兒童更好融入學校學習和社會生活。推進課程教學與醫療康復及信息技術深度融合。
優化教學方式,促進學生全面健康適宜發展。《指南》立足主陣地,要求學校突出教學中心地位,按照教育方針全面發展要求和特殊兒童身心特點,推進教學和評價改革,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各科教學要注意挖掘教材的德育要素,將集體教學與差異教學結合起來,注重因材施教,提升課堂教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注重啟發式、探究式教學,激發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提供必要的教具學具和直觀性教學等支持,調動特殊學生多感官參與,促進自主學習。注重差異教學與個別指導,在必要時建立同伴互助制度,組織合作學習,適當調整作業量與完成方式。突出對社會適應能力培養、心理生理矯正補償和勞動技能等方面綜合評價,遵循特殊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特殊教育規律,合理調整評價方式與評價內容。
《中國教育報》2022年11月25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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