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實施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的通知》印發,在去年首批30所試點高校基礎上,今年新增11所試點學校。自“國優計劃”實施以來,各試點高校主動作為、積極創新,多措并舉著力實現“國優計劃”的培養目標。隨著試點工作的深入推進以及試點高校的擴展,如何把握好這一政策的核心及根本,各試點高校需進一步深刻領會國家出臺這一政策的目的與初衷。
“國優計劃”不僅僅是一個計劃,而是國家意志和制度安排。一方面,“國優計劃”是國家推動高水平綜合大學參與教師教育的國家意志,是高水平綜合大學切實服務基礎教育的制度性安排。這既可以帶動更多高水平大學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教師教育,著力完善我國教師教育體系,又能倒逼高水平師范院校進一步聚焦主責主業,凸顯自身師范教育的使命擔當,增強面向教育強國建設的高質量教師隊伍供給。另一方面,“國優計劃”不僅僅是教育系統內部的自身改革創新,更關系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戰略的實現。教育既是人才供給的重要來源,又是科技發展的重要基礎。高質量教師隊伍是教育強國和現代化強國建設的重要支撐。
優化遴選評價機制,選好苗。應加大對影響從教的非智力因素的評估。盡管“國優計劃”明確了推免選拔和研究生二次選拔的兩個選拔通道,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具體操作中做實做細。通過健全選拔方式、選拔標準,特別是借助新技術、新手段全面了解意向學生的基礎和意愿,讓真正愛教、樂教、善教的學生脫穎而出。如首批試點中有的高校組建由知名中學的教師及教育學院、心理中心和學工部門的專家組成的面試組,重點考查學生的教育情懷、心理素質、溝通表達能力等,有的高校還通過上機測試環節了解學生的職業能力潛力。
優化培養體系建設,育好苗。一是師范院校與綜合性、理工類大學有效協同,實現學科專業與教師教育專業優勢互補。理工類、綜合性大學固然有強有力的學科專業基礎、師資、平臺和成果,但如何將這些轉化成適合基礎教育、滿足基礎教育、引領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因素,還需要進行深入研究。特別是政策明確提出支持跨校培養探索,首次提出鼓勵內地與香港“國優計劃”研究生跨校學習、交流,重點支持內地“國優計劃”研究生赴香港學習教師教育課程,在香港進行教育實踐。基于此,以理工科見長的試點高校應充分發揮自身專業教育方面的優勢,結合高水平師范院校教師教育專長,共建“國優計劃”課程,共享高水平師資與教育實踐資源,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二是高校與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教育實踐基地學校之間有效聯動。此次“國優計劃”提出了探索訂單式培養模式。基于此,應建立健全高校、中小學、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三個主體定期會商的制度,特別是在學生遴選、課程設置、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方面進行全方位、深層次、持續化的有效對話與交流。這既能及時把握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新挑戰和新需求,也能及時將高校的創新成果轉化和應用到基礎教育領域,實現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的深度融合。在實踐過程中,有必要根據政策規定及各地實際,明確中小學參與“國優計劃”培養工作的實施細則,研制實踐基地學校以及實踐導師的工作職責,從量和質兩個方面加強對實踐基地學校和實踐導師的工作投入評價與引領。
優化制度建設,管好苗。“國優計劃”培養涉及跨院系、跨校以及跨地區的復雜管理,因此相關制度亟須跟進,確保學生學籍管理、日常管理和畢業評價的有效銜接和科學實施。值得強調的是,雖然“國優計劃”重點培養對象是研究生,但不能將高質量教師隊伍簡單理解為高學歷教師隊伍。因此,在該計劃的具體實施中,不論是試點學校還是選擇該計劃的學生,都要擺脫學歷思維,重視核心能力與素質的培養。如此,讓“國優計劃”真正為中小學輸送一批高素質的科學類課程教師,撬動和賦能基礎教育拔尖創新人才培養。
優化銜接機制,用好苗。“從教綠色通道”及“訂單式培養”等政策的目的在于吸引優秀人才報考“國優計劃”。各試點校要協同相關責任主體用好用足這些配套政策,在確保“國優計劃”學生就業保障的前提下,注重過程性評價和激勵,增強學生持續學習和研究的能力。高校應建立對從教畢業生的專業發展跟蹤支持服務機制,推動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小學制定專業發展支持計劃,有組織地幫助從教畢業生成長、成才,真正助力“國優計劃”學生成為基礎教育改革創新的領軍人才。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實驗協作處研究員)
《中國教育報》2024年08月27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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