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優秀人才從教是各國提升教育質量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國公費師范生和定向師范生報考熱度持續攀升,部分地方師范院校錄取分數甚至超過一些重點高校,反映出教師職業吸引力的持續提升,也折射出社會對優質教師資源的重視。吸引優秀人才從教固然重要,但如何保證培養質量,確保實現優秀師范生的“高進優出”,更是關鍵。一些發達國家在選拔機制、培養過程、退出機制和職業保障等方面正在進行一系列探索。
嚴格選拔
從“低門檻”到“高門檻”的制度設計
發達國家多數將教師職業定位為高門檻專業,通過多重篩選機制確保生源質量。
芬蘭的師范教育申請者需通過學術能力和教育專業能力兩輪測試的選拔。學術測試涵蓋相應的學術研究基礎,重點考查學術潛力和知識運用能力;教育專業能力測試由高校教師與中小學教師共同評估,通過面試形式考查申請者資質。經過層層篩選,芬蘭師范生錄取率不到10%,門檻之高可見一斑。
新加坡的選拔機制更具動態性。師范教育的申請者需滿足學業成績在前30%、閱讀等幾門主要學科素養達標等硬性條件。選拔部門首先會篩選申請者簡歷,再由資深中小學校長面試,考查申請者溝通能力、教育情懷和教學潛力。即使已被錄取,師范生若在后續學習中未能達到相應的要求,仍會被清退。這種“入口嚴、過程緊”的機制,有助于確保最終進入教師隊伍者具備過硬素質。
德國則將職業測試作為準入門檻。申請者需通過語言表達、人際交往等能力評估,證明其具備從事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質。通過測試者進入大學,需完成3年學士學位課程和2年碩士學位課程的學習與教育見習課程的學習,最終通過第一次國家考試方可進入師范實習階段。
系統培養
理論與實踐深度融合的教育模式
發達國家的師范生培養普遍采用“理論學習+臨床實踐”的教育模式。
芬蘭要求師范生在碩士階段系統學習跨學科知識,除教育理論外,還需掌握手工、藝術、科技等綜合技能,同時完成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的學習,達成“全科教師”能力結構。教育實習則貫穿培養全過程,師范生每周需在合作的中小學聽半天課,每學期開展2至3周的集中實習,實習報告也會計入學分。
德國的“雙階段培養”模式也較為嚴格。第一階段(修業階段)結束后,通過第一次國家考試者進入為期18至24個月的實習階段,也叫“預備服務期”。其間,師范生需在中小學承擔每周8小時的教學任務,同時參加教育學院組織的研討活動,實習后期需接受公開展示課、教育論文和面試考核。師范生只有通過考核,才有資格參加第二次國家考試,為獲得教師資格做好準備。
澳大利亞致力于為教師專業成長和職業發展路徑提供支持。2024年,澳大利亞教學與學校領導力研究所發布相關指南,鼓勵通過高校與中小學深度合作的模式,培養兼具卓越教學能力與教育研究素養的專家型教師。澳大利亞的州政府還提供額外津貼聘請經驗豐富的教師和大學教授對師范生的沉浸式實習和研究型教學進行指導,旨在實現畢業與上崗的無縫銜接,達成“入職即勝任”的理想目標。
質量監控
多方協同的動態保障和退出機制
發達國家通過建立“過程評估+強制退出”的動態質量監控和培養體系,確保師范生培養質量。
芬蘭的師范項目采用“教學檔案袋”制度,要求師范生按規定提交教學視頻、同行互評報告等材料,由大學導師和實習學校實踐導師進行考核,如檔案袋中缺乏相應的實踐材料,則可能被淘汰。
德國師范生培養實行“兩段淘汰、全程評估”的嚴進嚴出制度。第一次國家考試主要通過筆試、面試、教育實踐報告等考查師范生的學科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等知識,不合格者無法進入教育實習。第二次國家考試主要由導師、校長和地方教育局以現場答辯形式對師范生的課堂實踐和研究能力進行評估,淘汰率約為10%。
英國教育標準局通過教師教育檢查框架定期評估師范項目質量,包括課程設計、培訓效果和師范生的教學準備度等。檢查通常采用觀察師范生課堂實踐、訪談和文件審查形式。如果項目被評為“存在不足”,其招收新師范生的資格可能受限或暫停。
職業保障
專業發展的全方位和全周期支持
教師待遇和教師專業發展是吸引師范生從教的重要因素。因此,發達國家通過“提高待遇+專業支持”來提升教師職業吸引力和保證師資質量。
新加坡教師實行彈性薪資體系,教師的職業發展路徑包括教師、高級教師、主任教師和資深教師等不同層級,每個層級都有明確的晉升標準和可觀的薪資待遇。此外,新加坡政府還提供住房補貼、醫療保險和退休金等福利,以保障教師生活質量。
芬蘭教師屬于國家公務員系列,薪資水平與其他高學歷職業者持平。政府每年還投入專項經費支持教師開展教育研究、攻讀博士學位等。教師擁有高度的教學自主權,學校在自主設計課程、選擇教學方法方面給予支持。這種對教師專業水平的信任,有效提升了教師職業成就感。
德國教師入職后每4年接受一次綜合評估,表現優異者可晉升為高級教師或教育管理者。政府提供多樣化的繼續教育機會,包括短期培訓班、脫產研修等,確保教師持續更新知識技能,為教師專業發展提供全周期支持。
(葉園系金華教育學院講師,陳法寶系浙江師范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本文系2024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經合組織教師教育政策全球在地化機理研究”[24YJA880003]成果)
《中國教育報》2025年09月04日 第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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